投資人關係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5年第三屆董事會起設置審計委員會,委員會由三席獨立董事組成,第六屆全體委員推舉許瓊蓮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委員會運作除遵循公司法、證交法及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準則及辦法等,公司內部並訂有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並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之目的︰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委員會成員
許瓊蓮
獨立董事(召集人)
莊謙信
獨立董事
魏秋瑞
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內容
202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5次(A),第5屆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第5屆任期:2021.7.30~2024.6.3
委員會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召集人及委員 | 李宗黎獨立董事 | 5 | 0 | 100% |
委員 | 莊謙信獨立董事 | 5 | 0 | 100% |
委員 | 許瓊蓮獨立董事 | 5 | 0 | 100% |
2023年度運作情形、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委員意見之處理如下:
會議日期 | 會議名稱 | 重要決議事項 | 執行情形 |
2023/3/10 | 第5屆第9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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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審議通過 |
2023/5/3 | 第5屆第10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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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審議通過 |
2023/7/31 | 第5屆第11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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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審議通過 |
2023/11/6 | 第5屆第12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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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審議通過 |
2023/12/11 | 第5屆第13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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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審議通過 |
董事會不採納或修正審計委員會之建議:無。
審計委員會之議決事項,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無。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1)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除定期之稽核室主要活動暨追蹤報告,內部稽核主管並於每次稽核報告陳核後,及時交付稽核報告予審計委員會委員,以利其掌握本公司與成員公司內部控制之情形,審計委員會委員倘有垂詢,隨時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與內部稽核主管連絡,溝通情形良好。
(2)本公司每年定期召開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單獨會議,由內部稽核主管向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次年度預計稽核項目。
2023年度主要溝通情形如下
日期 | 溝通方式 | 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 | 溝通情形及結果 |
2023/1 ~2023/12 | 內部稽核主管單獨向獨立 董事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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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0 | 第5屆第9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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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3 | 第5屆第10次審計委員會 | 稽核室業務報告 | 稽核室業務報告業經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洽悉,提報董事會。 |
2023/7/31 | 第5屆第11次審計委員會 | 稽核室業務報告 | 稽核室業務報告業經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洽悉,提報董事會。 |
2023/11/6 |
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 單獨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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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第12次審計委員會 | 稽核室業務報告 | 稽核室業務報告業經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洽悉,提報董事會。 | |
2023/12/11 | 第5屆第13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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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1)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就財務年報查核結果及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財報核閱結果、公司治理單位建議、及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委員針對報告與會計師雙向溝通及諮詢,溝通管道及狀況良好。
(2) 本公司每年定期召開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單獨會議,由會計師向獨立董事報告財務報表查核情形並就獨立董事所提出的問題溝通與釐清。
2023年度與會計師主要溝通情形如下
日期 | 溝通方式 | 與簽證會計師溝通事項 | 溝通情形及結果 |
2023/3/10 | 第5屆第9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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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提送董事會核決。 |
2023/5/3 | 會計師查核業務報告 (會計師單獨向獨立董事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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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洽悉。 |
第5屆第10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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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提送董事會核決。 | |
2023/7/31 | 第5屆第11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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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提送董事會核決。 |
2023/11/6 | 第5屆第12次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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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提送董事會核決。 |
上述事項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薪酬委員會
欣陸投控為健全董事、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於2015年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會係以獨立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擬具專業意見,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董事會決策之參考。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第六屆委員會成員推舉莊謙信獨立董事為召集人,委員會之運作除遵循法令及章程規定外,本公司並訂有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主要職權如下︰
-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擬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委員會成員
莊謙信
獨立董事(召集人)
許瓊蓮
獨立董事
魏秋瑞
獨立董事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202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4次(A),第5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出席情形如下:
第5屆任期:2021.7.30~2024.6.3
委員會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召集人及委員 | 莊謙信獨立董事 | 4 | 0 | 100% |
委員 | 李宗黎獨立董事 | 4 | 0 | 100% |
委員 | 許瓊蓮獨立董事 | 4 | 0 | 100% |
2023年度運作情形、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委員意見之處理如下:
會議日期 | 會議名稱 | 議案內容 | 執行情形 |
2023/3/10 | 第5屆第6次薪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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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審議通過 |
2023/5/3 | 第5屆第7次薪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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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審議通過 |
2023/7/31 | 第5屆第8次薪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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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審議通過 |
2023/12/11 | 第5屆第9次薪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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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出席委員審議通過 |
董事會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無。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無。